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的部署要求,持续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最低生活保障“应保未保”、特困人员“应养未养”、临时救助“应救未救”、残疾人“两项补贴”“应享未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纳未纳”等未落实救助待遇问题;
2.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精准、未足额发放,或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3.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镇、村(社区)干部违规代持救助对象社保卡、擅自支取救助金,以及骗取套取、挪用挤占、虚报冒领救助资金等问题;
4.不按规定受理社会救助申请、超时限办理,或经办过程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调整不及时,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未及时终止救助等问题;
6.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相关问题。
三、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36-6669193(高台县民政局,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投诉电子信箱:gsgtmzj@163.com
来信地址:高台县民政局(水韵街325号)
四、相关要求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尽量提供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具体事实等详细信息,可附相关证据材料;对恶意捏造、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高台县民政局
2026年4月8日